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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昌讯 记者郑荣林报道:为改善区域内金融生态环境,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并获得稳定的投融资渠道,记者11日获悉,我省今年将先期在赣州、新余和抚州三市启动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将能在贷款、政府采购、融资担保等方面享受政策优惠。
江西省有关部门人士告诉记者,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地揭示企业的潜在信用风险和经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企业改善财务管理,提高信用等级,也能够较好地解决信贷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问题。今年先期选择在赣州、新余、抚州三市开展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今后视情况再逐步在全省推广。根据规定,试点期间参评企业应该符合一定条件,如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评级意愿的企业;关联企业众多、贷款总额较大的集团企业;各金融机构根据需要推荐的企业,以及经贸委、中小企业局推荐的企业等。
信用评级主要采用科学分析方法,重点对评级对象的整体素质、经营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履约情况以及发展前景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并评定信用等级。银行类金融机构要将评级结果作为授信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与行内信用评级等级结合使用,在信贷款审批手续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浮动等方面采取必要措施,推动评级工作开展。政府有关部门应逐步建立企业参与信用评级的激励机制,在政府采购、政府项目工程招投标、产业结构调整、推荐发行企业债券推荐评定信用企业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对于信用等级较高的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该在发展专项资金、融资担保、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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