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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不得小于8平米 小餐馆“办证”有新规
2007年11月23日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昨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全市小型餐饮单位将实施食品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制度,以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 据悉,今后,我市对于小型餐饮单位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时,必须使用量化评分表进行现场审查。其中,要求小型餐饮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面积在32平方米以下的,厨房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房顶不得使用简易材料搭建,天花板(屋顶)应采用防霉涂料覆涂。 同时,食品粗加工区域要分设肉类原料(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设明显标志。在餐具洗消区域内,要设专用洗刷水池或相当的设施,并有充足、有效的消毒设施。此外,若小型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或餐馆的选址未远离污染源,距离暴露垃圾堆(场),坑式厕所、粪池25米以上等,将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汪志霞、记者王长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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