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给本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却不建不缴,损害职工权益的行为, 将被依法查处。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福州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从本月起,福州将严格清理、纠正和查处不建不缴、少缴漏缴、超标缴纳以及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等损害职工或国家权益和危害资金安全的行为。
据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还专门成立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本月上旬将开展自查自纠,8月下旬开展监督检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叶芃
相关内容:福州市二手车交易收费新标准将试行 [2007-07-30] 福州30名白内障患者今天重见光明 [2007-07-30] 民营资本投资的福州鑫通码头3号泊位基本建成 [2007-07-31] 今年福州600套在建廉租房年底前将竣工 [2007-07-31] 黄豆价格一路上涨 福州豆制品暂无涨价 [2007-07-31] 中石化中石油停止供油 福州民营站无油可加 [2007-08-01] 福州遭遇百年来最热夏天 全省旱情继续蔓延 [2007-08-01]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赛闭幕 福州4学生摘金 [2007-08-03]